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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之天津篇·原创短文丨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大有可为之处

(选送单位:河西区纪委监委)

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大有可为之处

我叫夏杨,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社区工作者,现担任梅江街天浦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怎样才能把监察体制改革的精髓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我一直在寻找这个问题的切入点。

2019年1月6日,辖区内一自然小区物业合同到期,居民们强烈反映现有物业履职不到位要换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到期之前社区党委、居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再续聘物业征求了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立即组织开展新物业的选聘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报名的8家物业公司情况及资质进行了公示,并进行了8选2和2选1的两轮入户跑票工作。连续一个半月时间,我放弃公休日,加班加点,每晚九点多才进家门,甚至两个刚满一岁的孩子生病都无暇顾及,每天深入居民家中,向居民介绍物业公司情况,并询问各物业公司、居委会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拉票等违纪现象,确保了整个过程的严谨和公正。

2019年1月8日举行物业选举大会当天,有一百多名居民代表参会,场面十分壮观。投票开始前,我将自己代表梅江街纪工委对此次物业选举进行全程监督的情况向大家进行了介绍。当我说道“任何街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人员都不允许诱导引导居民选举,以保证此次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时,大厅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现场的一位居民站起来给我“点赞”,称我是“人民的好干部,称职的纪检干部”,我感到非常光荣。整个选聘投票的7个小时,我带领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投票现场进行全程监督,最终,成功选聘出居民满意的物业公司。

虽然我不是一名纪检干部,只是一名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但通过实际工作,我也领悟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大有可为之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有一片忠心、爱心、公心、恒心,自觉主动当好人民群众的“宣讲员”“联络员”“监督员”“助理员”,才能真正地把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

(作者:夏杨 河西区梅江街道天浦园社区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