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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廉”播一周纪要(12月20日至12月26日)

12月24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从建党的开天辟地,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守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12月22日,监察官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草案明确党对监察官制度的领导,规范选人用人、职能职责、管理监督等环节,促进国家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和认识作出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稳妥做好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的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履职尽责内生动力,调动和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近期部分地方问责的6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6起问责案例,虽然情形各异,但都背离权责统一要求,岗位责任虚化弱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切实履行岗位责任,提高履职本领,真正做到守责、负责、尽责。


1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2020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

2020年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47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98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904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连续第8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12月2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并讲话。

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市级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等。会议指出,要增强等不起、坐不住、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对于迟滞耽搁改革进程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按部就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坚决“不等了”,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励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12月23日,天津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表彰大会在天津礼堂召开。市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参加大会。

李鸿忠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劳模为榜样,自觉学先进、赶先进,争做新时代最美奋斗者,用实际行动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12月22日,我市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凝聚群众、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12月24日,我市召开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共天津市委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为推进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在天津落地生根贡献智慧和力量。


12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 协同发力深化标本兼治》。

文章关注报道了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深化标本兼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力争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天津西青:制定负面清单 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

文章关注报道了天津市西青区纪委监委印发《西青区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做到“八严禁”“四十不准”的规定(试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村干部行使权力戴上“紧箍咒”,时刻提醒其规范用权、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