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构建大协作体系 实现基层监督全面覆盖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组织松散、力量薄弱和“熟人监督难”问题,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打造区纪委监委领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统筹推动,街镇纪检监察组织有效发挥主体作用,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站具体实施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协作体系,实现基层监督全面覆盖、精准有效。

实行街纪检监察工委和镇纪委监察组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将全区21个街镇按区域位置划分为3个片区,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片联系,3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对口指导,由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担任片区长。建立月例会制度,加强力量整合、异地协作,开展联合、交叉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实行村(社区)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各街镇参照区纪委监委管理模式,将所属村(社区)划分为3至5个片区,由街纪检监察工委、镇纪委监察组工作人员担任片区长,对口联系指导。建立月例会制度,统筹力量使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落实街纪检监察工委、镇纪委监察组安排的各项任务,形成联动协作、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

建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有效整合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工作联络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联络员等监督力量;统筹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村(社区)特约监督员协同配合作用。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街纪检监察工委、镇纪委监察组提名,街镇党(工)委决定聘任,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或监察工作联络员兼任,履职考核由街纪检监察工委、镇纪委监察组进行。特约监督员可直接向街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和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报告,对工作联络站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