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网站关注宁河:印发日常学习制度

(原标题——天津宁河:印发日常学习制度 加强监督考核)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截图

近日,为切实落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业务、机制方面的整合,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天津市宁河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了《宁河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制度(试行)》。

《日常学习制度》明确了日常学习工作的组织机构、学习范围、学习内容、学习类型、监督考核等内容。将学习分为政治学习、党小组学习、业务学习三个层面和类型,并对每类学习参加人员范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其中,政治学习由机关党总支牵头为主,每月至少组织1次,突出思想政治学习,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精神为主,重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突出营造政治机关的政治氛围;党小组学习由各党小组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组织2次,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突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专题教育活动学习;业务学习每周组织1至2次,分集中学习和部室学习,集中学习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部室学习以各部室组织为主,确定专题专人,通过采取业务相衔接部室间共同学习的方式提升各部室同志在思想、业务方面的融合。

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日常学习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建立学习考核台账,由组织部负责每月准确记载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考勤情况,保存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及测试结果,存放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作为重要考核档案。建立学习测试制度,每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前,结合上次学习内容组织知识测试,将测试结果及时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并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