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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长青办事处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占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津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津南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津南区长青办事处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占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占江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下属单位工程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编造虚假工程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刘占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占江开除党籍处分;由津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津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