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有力措施和实际成效,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东丽区对标中央、市两级工作要求,按照天津市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扫黑办牵头起草制定了《东丽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十类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要求充分结合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立足法治东丽、平安东丽建设全局,通过三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方案要求,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新途径新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完善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相关指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强化考核评估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实施方案》经征求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相关单位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8条,区扫黑办结合修改意见对8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实施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进行审定。《实施方案》现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于近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全区执行。
《实施方案》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十类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要求充分结合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立足法治东丽、平安东丽建设全局,通过三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方案要求,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新途径新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完善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相关指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强化考核评估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实施方案》经征求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相关单位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8条,区扫黑办结合修改意见对8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实施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进行审定。《实施方案》现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于近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全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