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 区纪委监委派驻 > 正文

静海区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下发“提示函” 督促问题整改

近日,静海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向未完成二届区委巡察整改任务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关于对未完成区委巡察整改任务的监督单位督促整改提示函》,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区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提示函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党委要以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为抓手,担负起“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严禁新官不理旧事,严禁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及时上报情况。

各单位表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十项专项整治整改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问题清单整改相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 (静海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