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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津南区辛庄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戴士昌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赠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戴士昌在担任辛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春节奖金、向有关单位赠送节礼。同时,戴士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津南区农经委党委副书记兼主任刘凤春、双港镇党委副书记马兆平、北闸口镇党委副书记李桂芹、北闸口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瑞祥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刘瑞祥在负责北闸口镇民政办工作期间,使用区老龄办助老健康御险保费返款,多次组织村干部饮酒聚餐,时任镇长刘凤春、副镇长马兆平、李桂芹参加。刘凤春、马兆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桂芹、刘瑞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津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锐公款赠送礼金问题。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中秋、春节期间,时任津南区规划设计所所长刘锐先后多次套取公款,作为节礼送给主管领导。刘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津南区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宋兴盛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宋兴盛带领海河公证处工作人员外出培训期间,使用公证处“小金库”款项组织公款聚餐,报销往返途中购买水果、零食、当地特产等费用。同时,宋兴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津南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韩兴行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韩兴行在负责津南区现代渔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多次将单位公车开回家中停放。韩兴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津南区长青办事处西楼管委会党支部书记孙海刚挥霍浪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孙海刚使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给有业务关系的某公司负责人,宴请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孙海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津南区双新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赵子英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底,双新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赵子英在公公丧事期间,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赵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津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