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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留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244.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55.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244.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55.7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44.1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预算收入 0 万元、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投资预算收益 0 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244.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55.7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1.0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 11.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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