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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全面从严治党③: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

2016年这一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词之一就是“关键少数”。从中央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到党内法规的密集出台,都充分体现抓“关键少数”、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的精神。“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有两个重要的外在表现:一是领导者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二是领导者能以强大的责任感搞好组织的廉洁管理。

领导干部不可特殊化,必须做好表率和模范。“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一个地方党的纪律松弛和政治生态的恶化,往往始于主要领导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正是一把手不能以身作则导致“老大难”的不良风气。蒋洁敏在狱中痛定思痛的反思发人深省,他说:“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2016年以来,党中央特别重视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抓“关键少数”,因为抓住了“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和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都强调: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都不能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及高级干部这个关键。高级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做出示范。这标志着中央已经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集结号,并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充分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

然而,作为领导干部,仅仅做好廉洁自律还远远不够。领导干部不可明哲保身,对管辖范围内的组织和干部不管不顾,而要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既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还要强化责任担当,管好人员,带好队伍。这是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关键少数”发挥引领作用的更高境界。从领导的功能和使命来说,领导者不能只顾自己奔跑,对偏离轨道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要带领全体团队成员朝着正确的目标不断前进。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来说,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是“全面”二字,“治”的对象和范围是8800多万党员和440多万个党组织,而不仅限于领导干部。因此,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更加强调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加大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在2016年通过制度建设来巩固和强化。2016年出台的一系列重量级的党内法规,就是在倒逼领导干部发挥好引领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对象、方式、原则,使党内监督更加可视化、可操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促进领导干部发挥引领作用的戒尺。只有做到失责必追究,才能倒逼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担当意识。在高悬的利剑下,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一旦干部不履责、不担责,随之而来的便是严厉地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强有力地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然而仍有一些党委(党组)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辩证关系。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不想负责、不愿担当;有的只挂帅而不出征,当“甩手掌柜”;有的还直接干涉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就承认,在他所谓的“把握”之下几个市厅级领导干部“没有抓”。同样,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也要被问责。现实中,一些纪委的领导因为奉行好人主义,对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视而不见,或者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结果被“打板子”,后悔不已。因此,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016年,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党树立了标杆,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我们相信,全面从严治党的步伐会越来越稳健,成效会越来越明显,前景会越来越光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 杜治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