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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之变意味长

“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依次推进的内在逻辑,是从治标到治本的演进,也是判断形势的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三不”诠释每年都有变化,党员干部也关注这种变化,视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的温度计、晴雨表。

——2013年初,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这是最早的“三不”表述。

——其后两年,反腐败斗争迅速升级,“大老虎”落马,“内鬼”不断被揪出,一批违纪违法中管干部被查处。

2015年末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

——2016年1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

——刚刚闭幕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此表述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通过梳理,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一些重要认识。

态度坚决、行动果断,这几年反腐的力度与规模超出人们想象,多项纪录被刷新。经验表明,使“不敢”成为现实,取决于博弈所形成的压力、威慑力是否足够。从现实看,压力和威慑力够强,抓贪腐分子数量比前些年大幅增长。一方面,铁面无私,没有例外,不论什么官职、背景,踏纪律红线一律严惩。另一方面,“抓细抓小,动辄则咎”,想像过去那样,躲过风头还伸手,不灵了,“下不为例”行不通。所谓“不敢”初步实现的重要体现,是腐败存量和增量同时减少。这具有历史性、转折性意义。

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目的,制度建设迅速跟进。2016年,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的党内法规密集出台。有人统计,仅中央层面就有10部之多。“不能腐制度日益完善”的更深层含义是,充分总结这些年正风肃纪的新鲜经验,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强。对有些该管而长期不敢管的,如政治纪律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有些含糊不清、四处漏风条款,如官员亲属经商问题,规定更加缜密……由上而下,从严从紧,中央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当国家的官,发自己的财”“拿帽子换银子”……此路不通;吞掉民脂民膏,迟早要统统吐出来。所谓“不想腐的堤坝”是让更多人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对共产党不要打错算盘、看走了眼,不论时代发生怎样变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摧不垮的堤坝,是党心人心所向,不要试图挑战,更不要期待改变。对贪腐行为,共产党是要拉清单、算总账的。

著名的《兰亭集序》有云:“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现在预测以后的人们对这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怎样看,为时尚早。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这些带有实质性的转变,必然对今后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大影响——贪腐案件集中爆发,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段大体相似,与一段时间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直接关系。同样,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作风建设“严紧硬”的效应,也必然会在若干年后反映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有理由期待一个向好的未来——党的形象进一步修复,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逐步好转。(作者: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