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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

“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近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发布。报告中提到驻民政部纪检组原组长履职不力被追责的案例,再一次彰显了责任与担当的重要性。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是责任也是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纪检干部铁面执纪,敢于碰硬,用行动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但也有少数纪检干部甘当“和事佬”,缺少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的不问责。

监督执纪上选择“打太极”是行不通的

纪检干部是党章党纪的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的捍卫者,理应用担当诠释忠诚。但个别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却遇到问题绕着走,得过且过,甘当“和事佬”。

有的纪检干部平时业务生疏,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导致本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2016年2月,河南省孟津县平乐镇金村党总支书记袁五志在未向平乐镇党委和纪委进行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举办寿宴,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平乐镇纪委书记郭云辉却认为其“让人放心”而疏于监督,结果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

有的纪检干部,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在核实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中,简单以证据不足、查无实据为由,不了了之,更有甚者,干脆找借口,推诿不履责。

“你为什么不去调查一下?”“(酒)这个东西又看不见,他的脸又没红。”“酒味是闻得出来的。”“我感冒了……”

这段对话发生在 2014年10月。当时,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午餐饮酒,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履行监督责任,对陈洪坤午餐饮酒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但徐欣开再三推诿。4天后,徐欣开因拒不履行监督责任被免职,并被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才是对党负责的表现;相反,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汇报,是失职渎职行为。对纪检干部来说,监督执纪上选择“打太极”,试图左右逢源做老好人,注定是行不通的。

2015年12月,湖南省保靖县委发布免职通知,免去该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房产局等县直单位纪检组共23名组长的职务。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单位三年没办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4人因热衷“副业”,2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3人因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3人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怕得罪人、怕伤情面实质是担当意识不够

“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个别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畏首畏尾,背后是怕丢选票,怕得罪人的心理在作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到山西任职时,干部之间逢年过节送礼收礼成风,跑官要官现象严重,他作为纪委书记,却选择视而不见:“有人提醒过我,在这儿也别太较真了,你还是稍微处理得巧妙点,就是别得罪他们吧。”

除了怕得罪人,还有的纪检干部是因为碍于人情,对熟人总觉得不好意思、拉不下脸来,因而放弃原则,在监督执纪上“打折扣”。

“以前有些基层纪委一年也查办不了几起案件,一个原因是个别纪检干部不作为,不愿花心思去发现线索,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基层熟人多,拉不下脸来深究。”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委副书记乐勤光表示。

2015年7月,湖北省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超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通报。正是由于“人情考量”,黄超对本单位党委书记刘继宏办乔迁宴收礼金的现象不但不制止,反而选择“随大流”。事后,黄超表示:“自己作为纪委书记,完全有责任和义务去劝诫阻止。可从感情上讲,对方是领导,如果去阻止的话,就可能影响和领导的关系,而且别的同事都去送礼了,自己不去的话也显得‘格格不入’。”

怕得罪人、怕伤情面从根本上反映出个别纪检干部党性不坚定、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纪检干部,职责就是要瞪大眼睛,宁愿听干部的骂声不愿听干部的哭声。身处监督第一线,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督促纠正,他可能会记恨一时,但会感激一生。”2016年4月,因为一年来“零问责”“零执纪”,江苏省淮安市11位派驻纪检干部被请到市纪委接受质询。会上,市纪委书记给他们找到“病灶”,开出药方:不能把严格监督执纪看作是得罪人,是和党员干部“过不去”,敢于担当不仅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

纪检干部就要敢于担当,不担当就会被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赋予纪检干部的使命与责任,这决定了纪检干部必须要敢于亮剑,用实际行动和担当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以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干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活,哪能不得罪人?如果我们前怕狼后怕虎,那置纪律于何处,置群众的利益于何处?”一位纪检干部如是说。纪检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如果纪检干部都甘当“和事佬”,乐当“老好人”,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如果纪检干部监督畏首畏尾,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看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顺水推舟,为他人“捂案”“压案”,必然导致纪委的监督责任虚化无力。

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执纪。每一名纪检干部,都必须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更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而这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的宗旨意识、自觉的党性觉悟。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表示。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意识,对于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干部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不久前热播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就曝光了这样一组数据: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纪检干部4800多人,其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100多人。数据再次表明,纪检干部不能当“和事佬”,不履行责任就要受惩处。(作者:何育容 彭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