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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家风二三事

严守党的纪律 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周总理和邓颖超虽伉俪情深,但是作为身居高位的领导人,他们却公是公、私是私分得很清楚。平时他们的聊天范围很广,从一般老百姓关心的国家大事、谈书评剧到熟人朋友、家常话题无不涉及,但却从不会谈到一些没公开的机密事件,尤其是那些周总理认为邓颖超不该知道的事情,绝不会对她透露一个字。有很多重要的事情,周总理可以和有关秘书谈,但是却决不会对自己的妻子说。

据邓颖超回忆:“1927年恩来是党中央负责人之一,中央决定派他去领导南昌起义时,他甚至一直都没有告诉我要走的事儿。直到7月19日吃晚饭前,他才对我说了一句:‘今晚要动身去九江’。去九江干啥,什么时候回来?他没讲,我也没问,我那时也习惯离别了。走前,恩来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没有再说一句话,他当然知道这次行动的性质,在那样白色恐怖的岁月里,每次生离都意味着可能就是死别呀。”

还有一次,邓颖超在填表,她一边填一边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说:“当年我和恩来入党的时间不同,又不在一个地方工作,我们谁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间入党的,这在当时的纪律中是不能说的事儿。那时候,在我们的相互通信中从来没提起过这些事儿,只是谈自己谈朋友谈革命理想,直到恩来回国后经过组织的沟通,我们彼此才知道大家都是党员了。”身边的工作人员觉得有些诧异,邓颖超就补充说:“唉,我这样说你也许根本不相信,可事实就是如此,作为党员,我们始终遵守着党的教导:不应该说的事儿不要说;不应该问的事儿不要问;不应该看的文件不要看,这是党的利益的需要,我们几十年来都是这样做的。”

不允许重修老家房屋

在周恩来的原籍有几间老屋,淮安县政府几次想把这些房子重修一下,周恩来知道后坚决反对重修。1958年6月29日,他亲自写信给淮安县政府,认为修房之事“万万不可”。周恩来的这封信寄到淮安后,在当地政府和百姓间引起很大震动。遵照周恩来的意见,淮安县政府也没有再修他老家的房屋。

1973年,淮安县再次提出要修周家的老房子,这件事传到周恩来耳朵里,他十分着急,立即请国务院办公室的同志给淮安打电话传达他“不准修房”的意见。后来,周恩来听说淮安县准备将他家的老屋修缮后作为图书馆后,又让秘书转达了他的三点指示:第一,不许维修;第二,不许动员院里的住户搬家;第三,不许让人去参观。其实,淮安县早前就已经准备把周总理家老屋的东院改做图书馆,而且已经占了三间当作书库,这回听了周总理的指示,他们决定停止施工。淮安县还报告说,县里没组织过参观周总理故居这样的活动,但还是有远道而来的参观者。现在他们已经决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不随便带人到那座院子参观,对外地的要求参观者也一概拒绝。

1976年,周恩来去世后,淮安县又把修缮周恩来故居之事提上议事日程。邓颖超知道后十分不安,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违反周恩来生前的意愿,亲笔给淮安县委的领导写了一封信,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修房子。

但是,出于对周恩来总理的敬仰和怀念之情,淮安最终还是决定重修周恩来故居。对此,邓颖超没有再说什么,生前也没去参观过周恩来的故居。

(综合整理自《西花厅岁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