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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全市首例法法衔接案例 解除留置转批捕起诉顺畅有序

日前,天津市北辰区监察委员会对孙某涉嫌贪污、受贿案解除留置措施,同时,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对孙某宣布逮捕决定。该案成为天津市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由监委解除留置措施并无缝对接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孙某在任北辰区某村党总支书记、协助镇政府从事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权向他人索要钱款,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北辰区纪委监委科学调配办案人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着眼违纪违法两个层面深挖细查,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全程跟进、规范程序,与北辰区看守所积极协调、沟通配合。在锁定主要证据的基础上,提前邀请区人民检察院熟悉案情,重点围绕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沟通证据收集、固定、完善的具体意见,有针对性地推进监察调查工作。

此前,北辰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反复沟通,制定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讨论,由区监委起草了《北辰看守所执行留置工作规范》,并制作《提讯提解证》、《保密函》、《留置执行通知书》等一系列与公安机关对接“留置”措施的文书模板,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科学分工,打牢了纪法、法法衔接的制度基础,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环环相扣。

天津市纪委监委针对北辰区纪委监委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具体指导,高效办理相关手续。孙某案的审查调查,各环节衔接有序、依法、高效、规范,办案时间大大缩短,纪法效能显著增强,反腐败资源力量高度整合,成为纪法、法法顺畅衔接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战力。(北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