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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打好“组合拳”推进巡察成果运用

河西区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巡察反馈和整改,注重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倒逼整改,打出成果运用“组合拳”,发挥区委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反馈传导不断深化。以“传导压力常震慑”为目标,坚持“双向反馈”制度,即不仅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还要向被巡察单位上级领导反馈。区委专门制定印发《河西区巡察机构向区委、区政府领导通报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实施办法》,规定在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巡察组依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形成呈报分管区级领导的巡察情况通报,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呈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向上反馈,强化压力传导,有力地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履行整改责任,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实效。

督促整改不断深入。以“解决一批问题”为目标,建立共性问题通报会制度。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区委主要领导。经区委同意后下发全区,要求全区各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反躬自省,深入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召开共性问题通报会,通报本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做表态发言。通过召开共性问题通报会,进一步释放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压实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顶层设计不断优化。以“助推职能部门发展”为目标,对带有普遍性、关联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提出具有全局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制度措施,从制度促改的层面解决一类问题,发挥出巡察“助推器”的作用。(河西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