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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访谈】宁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芮永玲:打好“组合拳” 管住“微权力”

(原标题:宁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芮永玲 打好“组合拳” 管住“微权力”)

“宁河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巡察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打出‘组合拳’。”宁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芮永玲说。

“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是根治基层‘微腐败’的基础。”芮永玲表示,针对发现的扶贫领域、惠农惠民资金使用情况多年不公开、假公开、暗箱操作等问题,宁河区明确职能部门管数据、各镇管公开的职责分工,将重点惠民政策标准及审批流程、受助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全部行政村(社区)公开“晾晒”20天,提高群众对政策、受助人员等情况知晓率。采取“巡察组+镇纪委”模式,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公开不全面、撕毁公开纸问题45个,受理信访举报180余件,有59户不符合条件人员迫于压力在公开阶段主动退保。

“把巡察利剑牢牢抓在手里、直插基层,深挖问题线索是我们根治基层‘微腐败’的重要举措。”芮永玲说,宁河区在去年对全区14个镇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基础上,今年再次开展巡镇带村“全覆盖”,巡察组走到田间地头了解情况,调阅复印档案账簿印证问题,切实将巡察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农村一线。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芮永玲介绍说,宁河区建立了“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对巡察组移交的197件镇村干部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目前,已立案查处64件,开除党籍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严肃查处了潘庄镇朱中台村党支部书记郭术新、宁河镇三村党支部书记于宝明等一批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及各镇对已不符合政策标准的1046户低保及困难户及时核销清理。

芮永玲认为,“发现和查处‘微腐败’问题仅仅是第一步,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才是治本之策。”为此,宁河区既抓好扶贫助困“挤水分”工作,又抓好困难群众“增养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796人办理农村低保待遇。推动各镇完善了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督导收缴了多年积欠土地承包费341万元,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