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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通报10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日前,滨海新区通报10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1.滨海新区茶淀街道调研员赵志岩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被查处。赵志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侵占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在征地补偿工作中失职失责,重复、超额给付拆迁费480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赵志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2.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诚东,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2014年2月至2017年1月,史诚东在担任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期间,规矩意识淡漠,违反组织纪律,违规越权决策,在未向天津港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未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挪用天津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擅自向其他公司提供巨额借款。2018年1月,史诚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滨海新区茶淀街西孟村原村委会委员窦俊艳隐瞒入党前犯罪事实被党内除名,多人被问责。2008年9月,窦俊艳在申请入党时故意隐瞒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犯罪事实,被党内除名;原茶淀镇党办主任邓君红,茶淀街西孟村党总支副书记李荣广、书记窦俊堂未认真了解窦俊艳个人的基本情况,未严格进行政治审查,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窦俊艳隐瞒犯罪事实的问题,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对此负有监管责任。邓君红、窦俊堂被通报批评,李荣广被诫勉谈话。

4.天津开发区原城市管理局局长、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大队长(兼)孙爱军,违反行政纪律,对永莲商城违建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问责。孙爱军任天津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大队长(兼)期间,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未发现永莲商城超出批复范围在楼顶建设大面积违章建筑的问题,导致该违章建筑长期存在,并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在开发区管委会调查前,城管局拆除顶楼加盖的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1月,孙爱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滨海新区粮食购销公司汉沽东风粮库储备库副主任王建忠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王建忠任职期间,不作为不担当,2017年11月因汉沽东风粮库出租户电费收缴工作移交缓慢被约谈;无故不参加重要业务会议;对基层反映的情况解决不及时,工作专断,年度考核不合格。王建忠受到降职处理。

6.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科员陶龙不依法履行职责,伪造执法文书被问责。2016年8月,陶龙在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后,未按规定向投诉举报人回复办理结果,导致投诉举报人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陶龙伪造了检查时间为2016年8月8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并在执法人员处签署陶龙和另一执法人员两人的名字。2018年3月,陶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滨海新区大沽街道和美苑社区居委会委员许萍,在扶贫救助工作中履职不力被问责。在2017年4月,许萍对特困户胡某“家庭收入变更”审核时,未经请示汇报,把不应做收入核减变更,做了收入核减变更,导致胡某家庭顺利通过收入变更审核;对特困户胡某“家庭人口减少变更”审核时,未按规定查看原件,没发现所提供的户籍资料作假问题,通过审核。2018年5月,许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滨海新区大港街部分社区干部在扶贫助困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大港街在自查中发现,建安里一社区、六合里、前光里、兴安里四个社区不同程度存在已故老人延续领取关爱金,相关负责人员工作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对扶贫助困资金监管失职。建安里一社区书记兼主任梁利、六合里社区书记兼主任于清海、前光里社区书记靳玉红、前光里社区主任王媛媛、兴安里社区书记兼主任王敬被通报批评。

9.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沽价格认证中心干部李恩学,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问责。2015年4月,李恩学作为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沽价格认证中心干部,从事价格认证工作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懈怠,未按照价格认证程序收集资料,并将价格预算单等档案资料丢失,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李恩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天津滨海高科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公寓项目原经理路长宇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2018年3月,路长宇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未按产权单位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私自将高新公寓6号楼105房间交予住宿企业新概念网吧的工作人员使用,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乃至公司服务声誉均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路长宇被免去高新公寓项目经理职务并予以通报批评,扣发2018年3月、4月全部绩效工资。(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