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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原标题: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年中看进展④推进“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接受信访举报168.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4万件,谈话函询15.4万件次,立案30.2万件,处分24万人……”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与去年同期数据对比,今年上半年接受信访举报增长36.4万件次,增幅27.6%;处置问题线索增长21.9万件次,增幅42%;处分厅局级干部增长500余人,增幅50%……绝大多数的数据均实现增长,充分体现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取得的成效。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2月,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3月23日,随着国家监委揭牌,四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半年多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思想、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纪委监委转隶干部孙继宗此前在检察院工作。“以前的工作偏向法律、侦查方面,纪律检查方面的业务不太熟练,能不能适应新岗位心里没底。”转隶之初,孙继宗坦言。为保障转隶人员思想融合,杜集区纪委监委多次开展谈话和家访。一轮又一轮的谈心谈话后,孙继宗吃下了“定心丸”。“人员转隶不只是岗位的转隶,关键是从思想这个‘根’上转隶。谈心谈话要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思想共识,实现平稳转隶、深度融合。”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该省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组织关怀,深入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帮助解决,让每一名干部都能感受到纪委监委“大家庭”的温暖。

和安徽一样,各个省区市都在推进着“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为加快推进人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全面融合,及时开展了“大谈心”行动。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带头,采取委领导谈分管室负责人、室主任谈室内全体干部、室副主任谈室分管的干部、干部之间相互谈的模式,分层次、一对一、面对面进行谈心谈话360人次,切实打消干部顾虑,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指导市、县两级分别开展谈心谈话952人次、3063人次。

除了开展谈心谈话,学习培训也是促进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天津市监委组建以来,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1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脱产学习、集中轮训。培训班突出政治之训、业务之训、纪规之训,采取研讨交流、传达学习、制度修订、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安排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监察法适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等多个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从规范留置权运行的角度,我建议对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等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我认为还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具体职责。”……这是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大学习”活动现场的一段对话。该省纪委监委面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开展“大学习”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目的与意义”“如何实现纪法融合”等主题进行研讨,进而促进人员全面融合。此外,重庆、河北等省市还采取以案代训等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通过实战实现业务融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在调查喀什地委原委员、莎车县委原书记王勇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时,在完成当日谈话讯问、笔录整理之后,纪检监察干部围坐在一起,对工作进行分析研讨,取长补短……这,已经成为各地纪委监委的“工作常态”——在工作中促融合,在融合中同进步。

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是纪委监委高效顺畅履职的保障。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纪委监委把建章立制摆在突出位置,围绕领导体制、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规则、常用文书、办案协作等,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突出抓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流程再造、流程优化促进工作深度融合。

根据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规则(试行)》,对审查调查各个环节、各项措施和相关程序进行流程再造,实现了纪法贯通;江苏省纪委监委构建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1”即《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N”即聚焦监委职能履行中的关键环节,目前已出台26项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适应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北京、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注重在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中推动工作流程深度磨合,更好地适应改革要求,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记者 张弛 实习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