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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长牙” 让纪律“带电”

(原标题:让制度“长牙” 让纪律“带电” 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堪称“最全、最严”的党纪就此诞生。《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提供了保障。

从“总则”部分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修订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到在政治纪律方面,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彰显了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

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利器,更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