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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做好“三个三” 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持续在“三个三”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立足“三规范”,强化派驻机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监督队伍。从纪委监委机关调配一批平均年龄低于40周岁的业务骨干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任副组长,从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各街道等单位借调一批懂财会、会审计、熟悉基层业务的干部,充实派驻监督力量。组织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建立周业务学习例会制度,解决“本领恐慌”。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区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力量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梳理总结提炼关于派驻机构履职规定,对线索受理和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内容的细化、具化要求和措施,确保派驻机构履职有支撑。三是规范考核管理。结合派驻机构职责任务,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细化16条具体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提升派驻人员履职积极性。

突出“三聚焦”,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一是聚焦信访源头。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和驻在单位公示干部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关注驻在单位网络舆情,从中发现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动态掌握驻在单位“树林”“森林”情况。二是聚焦监督基础。抓住关键少数,协助区纪委监委重新梳理完善全区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健全公职人员信息,开展廉政风险摸排,掌握廉政建设薄弱环节。三是聚焦监督贯通。按照“统筹管理、分片协作”原则,3个执纪监督室分别联系1至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业务指导。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积极探索联动机制。

做好“三强化”,推动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专项检查,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联系。建立派驻监督定期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各驻在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形成工作合力。列席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重要会议,现场开展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由去年同期“零立案”到今年立案12件的突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谈话函询8件。(河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