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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武清区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审查对象、内容、时限、程序,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自2015年以来,共回复干部调整、换届、评优评先、出国等各类廉政函复15212人次,未发生一例不回复、错回复、漏回复、乱回复,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源头上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要求机关各相关部室提高政治站位,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有“病”说“病”,有“患”言“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准确。

工作中加强协调。为避免党风廉政意见函复流于形式,积极与区委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重大紧急的函复事项,提前来函,为区纪委监委的核查工作留出必要时间;机关各相关部门坚持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认真梳理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党纪政务处分,线索反映及立案等情况,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动态更新,准确把握“树木”“森林”情况,确保“人准、事准、情况准”,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可靠保障;对村级组织换届等重大函复事项,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梳理汇总各相关室意见后提出反馈意见,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保函复意见准确权威。

机制上健全完善。保障回复及时性、高效性和严谨性,指定专人与区委组织部门及机关各相关部室进行沟通对接,设立专项档案,对组织部门来函及各部室核查结果进行留档备查。制定《武清区组织人事等部门来函承办单》,由核查室主任对核查结果审核签字,保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跑风漏气造成失泄密及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错报、漏报、故意不报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逐级问责。加强对函复事项的跟踪办理,未结的及时办结,出现新问题的及时核查,坚决防止“一回了之”。(武清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