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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今年前10月共审核8718人次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严格履职尽责,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有关人员政治表现,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今年1至10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84批次,对8718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核实,有效防止了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严格审查程序。区纪委监委收到各单位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由委组织部牵头,逐一征求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处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程序客观公正的给予意见回复,拟出综合意见,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以区纪委监委正式文件回复,确保审核的严肃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严格审查内容。严把回复对象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严格审核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受到追责问责;是否严格遵循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作用。

严格审查纪律。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情况回复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同时,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