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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五个加强”助力派驻机构全面履职

日前,河北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工作意见(试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直接管理,增强派驻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经常深入派驻机构调研,定期分析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定期检查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对派驻机构工作深度掌握。

加强线索督办。对派驻机构处置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转办、交办的案件线索给予业务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在时限内办结。

加强案件协调。统筹案件办理,对派驻机构自主审查调查阻力大、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派驻机构准确适用法规、准确定性量纪,统一执纪执法尺度,确有必要的可以提级办理。

加强考核管理。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原则,优化考核评价,定期通报派驻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内部督查,开展述职约谈,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年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少于2次。

加强服务保障。实行专人对接,对派驻机构请示的问题、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信息查询等需求,明确专人答复、专人协调、专人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强化教育培训,开展专题培训、业务轮训、以干代训等,全面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河北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