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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期,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天津市东丽区房管局原局长耿俊青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东丽区房管局以借用、调用、换用方式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名下车辆3辆以及下属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名下车辆2辆。耿俊青作为时任区房管局局长,履职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耿俊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张露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项目资金,以劳务费、补助费、输机费等名目向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和其他协作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99.22万元;利用自有资金,以奖励性绩效、绩效奖励等名目给本单位全体在职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96.39万元。张露新作为时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张露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天津市东丽区华新小学校长王宝强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4年1月至9月,东丽区中河小学违规套取资金购买面值1000元的华润万家超市购物卡29张,以发放“生日卡”为由向学校部分教职工发放,合计金额2.9万元。王宝强作为时任中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违规决定向学校教职工发放购物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2018年8月,王宝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丽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