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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互联网+移动支付”促进执法规范 降低廉政风险

交通违法当事人在缴纳罚款时,只需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实现罚款上缴。日前,市交通运输委执法大队率先将移动支付、现场支付引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人员廉政风险,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移动支付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的使用,为建立市交通运输系统“互联网+执法”体系奠定了实践基础。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对系统各执法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重大责任,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紧盯权力运行关键节点,聚焦基层“微权力”“微腐败”,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根据各执法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廉洁自律行为准则,严禁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缴纳罚款,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三要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执法工作氛围。(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