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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项目长期未开工建设开发公司上门协调百余次无果

2018年7月,市委严肃问责8名市管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其中,原市国土房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升因不正确履职,导致某开发项目长期未开工建设,开发公司上门协调百余次无果,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张志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原市国土房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2004年以来,该开发项目因政府工程、规划调整而未开工建设。2011年3月,张志升在该局与开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补偿该公司损失时,未认真履行政策审核把关职责,签字确认违规条款,造成国家应收缴的1.23亿元土地出让金处于漏缴风险,开发公司正当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张志升不顾客观实际和建设工程规律,强行以合同形式限定开工准备期为2个月,导致该公司无法按时开工。2015年1月以来,该公司主动到原市国土房管局,就调整开工日期等事宜沟通上百次,却始终未能解决问题。直至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作为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问题重点督办后,原市国土房管局数日内将此事办结。

“张志升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是典型的乱作为表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续推出《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画像》系列报道中,曾将张志升案例总结为三个“乱作为”:不认真履行政策审核把关职责,造成国家应收缴土地出让金处于漏缴风险;不顾客观实际和工程建设规律,强行以合同形式限定开工准备期为2个月;不顾开发公司主动到原市国土房管局沟通上百次,把问题都推到企业身上。

“张志升作为主管领导,‘衙门’作风严重、公仆意识淡薄,推脱责任、推诿拖沓,不作为乱作为,侵害了开发公司切身利益,影响了我市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推进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以疾风厉势掀起“整治风暴”,持续释放了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干部在天津没有“容身之地”的强烈信号。当前,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奋斗精神、担当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