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全面加强直属单位党的领导
人社局聚焦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局直属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直属单位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支持工妇团开展工作。
《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行政领导人,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意见》明确,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期换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后进党支部;抓好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意见》明确,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党内职务的行政领导人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创造党建工作良好条件,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实施、监督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形成专题报告。下一步,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等工作,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