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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坚持科学立法,核心在于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遵循和体现客观规律,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使制定出来的法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对于立法机关来说,立法不是被动地适应改革,而应积极主动推动改革。通过立法的引领作用,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早期制定的“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新起点上,全国人大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体现了尊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科学立法的精神。

坚持民主立法,核心在于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地方、部门、研究机构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外国商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后,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将外商投资法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两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并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意愿。

坚持依法立法,核心在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审议之前,又经过了哪些程序呢?这部被定位为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法律草案,早在2011年就开展了修法研究,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协调,拟订了外商投资法草案,于2015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审议后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完全符合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依法立法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罗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