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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深入督导再发力 惩腐拔“伞”不停步

日前,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正式启动,11个督导组已陆续奔赴相关省区市开展工作。根据部署,4月初至5月初开展第二轮督导,6月初至7月初开展第三轮督导,督导组将采取“一托二”方式开展工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督导,用好这一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经济上的,更关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要求。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侵犯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基层政权,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令人深恶痛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据报道,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整改期间,河北、山西、辽宁等10省市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期盼呼唤对专项斗争再加督导、推动专项斗争再出重拳。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是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条宝贵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掀起了强大攻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据统计,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需要明确思路、抓住要点、聚焦问题。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严细深实的作风,减少基层不必要的负担,确保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专项斗争的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建立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查办案件等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扫黑拔“伞”同频共振。要把查办案件作为拔“伞”破“网”的根本,坚决落实“一案三查”,既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及的腐败问题,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又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庸伞”,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还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实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们需要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强化斗争精神,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胜利,用优异的成绩回应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