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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自首“扎堆儿” 改革释放治理效能

“我做了错事,我来自首。”日前,东丽开发区管委会魏某在家人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东丽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看到现在的反腐形势,想到自己一时贪念给单位和家庭造成的巨大损失,我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总觉得头上悬着一块大石头,让我喘不过来气,希望组织能给我宽大处理。”

面对这个情况,东丽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印鉴、虚开发票、冒充领导签字、借用他人银行卡等手段,以小微企业报销为名,骗取东丽区总工会管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上百笔,数额达四百多万元。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东丽区相继有20余名干部向区纪委监委主动交代情况、说明问题。问题干部选择“自首”呈现“扎堆”现象,接连投案的背后,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释放的治理效能,是上下联动开展警示教育的警醒效应,是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成果体现。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激发治理效能。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填补了原有监督范围的空白,同时改革不断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强化全局观念、整体思维,重拳出击、持续发力,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42件,立案2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6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关键少数”,通过开好警示教育大会、拍好警示教育廉政片、用好警示教育基地,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元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剖析发案原因与教训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唤醒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对组织的信任,对党纪国法的信任。

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切实做到惩治腐败延伸到哪里,“后半篇文章”就跟进到哪里。先后对52家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堵漏洞、补短板,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抓好源头清理。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高发领域和重要项目、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作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重中之重,持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走入歧途的人员而言,迷途知返,为时不晚。(东丽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