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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丨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得罪人民群众

(原标题: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得罪人民群众──记津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庄路明)

“他很‘严’,不仅对自己‘严’,对干部的要求和管理也‘严’。”在津南区,采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庄路明时,了解他的人都这样评价他。

2016年8月,庄路明从河西区调到津南区担任纪委书记,当时津南区纪委正面临信访量多、历史遗留问题多、疑难案件多等情况。面对诸多难题,庄路明表示,我们是纪检干部,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得罪人民群众。

到任伊始,他与机关干部逐一谈话,深入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调研,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思考、认真谋划,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有突破”的工作思路。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努力,无论是案件查办、开展监督,还是机关硬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都取得显著成绩,在2018年全市纪检系统考核中津南区纪委监委被评为优秀单位。

庄路明常说,查办案件,目的不是惩治谁,而是最大限度教育干部、挽救干部。他要求办案人员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既要让被审查对象感到审查的严肃、庄重,产生对组织、对纪律的敬畏;也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对其进行感化,让被审查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办案过程中,有的干部心存顾虑,想说明自身的问题又心存顾虑;有的干部面对处分“心里过不去”,总觉得“冤”,面对这种情况,庄路明亲自与其谈话,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纪律,解除思想上“疙瘩”。

庄路明始终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困难摆在首要位置,及时答复群众来信,定期到信访部门、联系点接待群众来访,了解群众诉求,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他“登门拜访”,到上访人家中解释解答,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庄路明高度重视,要求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逐一分析研究重点线索,直接指挥查办重点案件,在两个月内立案5件18人,其中留置3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追责问责4人。(记者 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