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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突出四个特点 推动全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红桥区纪委监委突出“全、准、精、严”四个特点,对全年全员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科学安排,确保全员培训工作依规管理、严谨治学、取得实效。

突出“全”。根据不同培训主题,分层次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全体干部参加培训,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把培训范围延伸到社区纪检监察员,实现纪检监察培训全员覆盖,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向基层延伸。

突出“准”。把培训内容覆盖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各项业务,确保培训实效。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中的程序不明确、措施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监督执纪规则”“谈话技巧及固定证据”等不同角度切入,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突出“精”。根据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准备不足、办案能力欠缺的现实问题,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以案施教、实战强训“精准”推动能力素质培养。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负责相应片区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实行导师制,由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做导师进行实战传授,各监督检查室主任全面强化对参与办案的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

突出“严”。坚持把严肃培训纪律贯穿全员培训工作始终。坚持做到训前和训后双测试,做到凡训必考,实时掌握培训效果;实行全员培训训前报备和月报告制度,严格进行训前沟通、审核备案,训后报送培训工作进展,确保全员培训依规开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半年,红桥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各层次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8次,累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1165人次,为推动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红桥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