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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视点丨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四个清单”规范二次审理 助推高校案件质量提升

“违纪违法事实和证据是否做到‘一事一证’?”“涉案款物处置意见是否恰当?”“定性准不准?”“适用哪个条款最恰当?”

自从市纪委监委授权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查处的案件进行二次审理以来,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探索制定《程序审核清单》《证据审核清单》《处分程序清单》和《处分决定执行清单》,突出“四个清单”的指引和规范作用,解决办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为解决办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探索制定“四个清单”

“对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我们的案件质量尚有差距,为助推高校‘铁案工程’建设,发挥一案两审协同把关作用,我们对照二次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使用清单制针对性推动问题整改。”该组副组长周力讲道。

“二次审理中发现,主体身份、程序手续不规范问题比较普遍,在补证意见中占比超过80%。”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介绍说,自启用该清单以来,案件程序手续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一案两审协同发力作用逐步显现,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按照“四个清单”审核之后,案件基本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二次审理过程中重点对定性量纪、条款适用、涉案款物等问题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建议,既提高了效率,又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一协作组第三季度工作交流会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干部与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一起研讨疑难案件

2019年9月以来,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受理并审结9所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21件,共提出补证建议112条,改变定性8件,改变适用条款21条,改变量纪4件。

“以往我们的审理人员力量薄弱,知识和经验都比较欠缺,造成内审质量不高,移送二次审理的案件补证率居高不下。现在我们对照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给我们发放的‘四个清单’,学有样子,做有标准,移送审理前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证,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查的质量、审的效率。”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讲道。

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窗口,肩负着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案件质量关系到法规的严肃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必须要严把案件质量,打造“铁案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组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举办2020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案件审结并不代表工作完成,工资有没有降下来?处分执行会不会“打白条”?按照《处分决定执行清单》的要求,宣布处分决定签到表、受处分人签署意见的处分决定书、工资调整审批表、由送达和接收档案材料双方签字的入档材料移交单、年度考核登记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统统备案装入案卷,每个步骤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保证处分执行到位率100%,切实维护了纪法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