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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十四五”规划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施工图,落地实施离不开有力有效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五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对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作出具体部署。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全会工作报告部署的今年八项重点工作都涉及监督职责的履行,明确以压紧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关键,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促进贯通协调为路径,以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为重点,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到五中全会要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充分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的要求一以贯之。赵乐际在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

——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并就此作出重大制度安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十四五”开局、新征程开启,要按照五次全会部署,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切实贯彻“两个维护”要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严肃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监督保障“十四五”时期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纪委监委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党中央关心的、强调的,就是“国之大者”,即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未来、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国之大者”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复杂严峻环境和艰巨繁重任务,必须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党自觉而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落实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确保党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重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专门用一章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规划,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一脉相承。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要把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五次全会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工作促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落实好“十四五”规划赋予的任务,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当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已经形成,要着力实现各项制度的衔接协同,把集中统一的制度优势发挥出来,提高治理效率和效能。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监督系统与国家治理体系有效对接,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涉及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制度。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监督任务时,首先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要求,明确要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体责任是主体、是基础,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与监督。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真管,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

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在内部贯通上,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在外部衔接上,要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贯通协调,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一把手”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是监督的“牛鼻子”,扭住了就能形成监督“关键少数”抓监督的良性循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次全会提出,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要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多过问、多提醒,定期开展监督谈话。

各级纪委特别是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对同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敢于督促、提醒,推动其严格自身要求、加强对下监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纪委。上级纪委既要协助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和支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支起后盾,多措并举推动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起来、硬起来。

——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既是对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也是对做好今后工作的明确要求。

监督关键是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级党组织处在日常管理监督第一线,经常与干部面对面,能够最直接地掌握和了解干部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教育提醒,做到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做实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强化约束氛围,提升监督效果。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要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推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持续推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有效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是教育挽救干部,维护党的肌体健康。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真正做到贯通纪法、衔接法法。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强调的是依规依纪依法,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作为策略,强调的是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精准把握适用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纪法情理能不能有机融合、释放正能量,关键看运用政策策略的火候。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等因素,根据实际表现进行综合把握,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要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干部受到诬告陷害的,要调查了解实情,及时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

——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问责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规范的程序安排、明晰的责任权限,保证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20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实施精准问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全国共问责党组织729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8.6万人。

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在问责过程中,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问责干部既认识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能感受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要做好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对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不能“一问了之”、“一处了之”,要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加强换届工作监督执纪,确保风清气正。

从今年开始,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开始集中换届。集中换届往往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关口。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

五次全会闭幕后不久,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对坚持从严监督查处,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专责,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严格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要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其警惕“围猎”和权力的腐蚀,做到廉洁自律;加强对其的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严管体现厚爱。(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