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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二次审议 规定公务活动用餐节俭安排

4月26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规定,要求公务活动用餐“节俭安排”。

去年12月,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初次提请审议,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提出,“标准化饮食”的表述不明确。

对此,草案二审稿作出进一步明确,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75.1%的受访者认为商务宴请、公款消费等是餐饮浪费主要场景。在草案中,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是重要责任主体,多处内容对机关单位履行反食品浪费责任作出相应规定。

据了解,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等。(段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