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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相交终究是贪饵吞钩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市地铁某公司桥隧维修监测第三项目部原经理商霄顺受贿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商霄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带着为人办事、为己谋利的动机和心态,2012年至2018年间,商霄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所谓“好兄弟”、工程劳务分包方李某挂靠的四家公司承揽了43项工程,并屡次主动帮李某协调谈判,抬高相关工程造价。因为在商霄顺看来:“我之所以这么做,当时想着我俩关系很好,我把活儿谈成了,他挣了钱,肯定不会亏待我。”李某懂得投桃报李,但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口袋里的钱往外掏。在2017年,当商霄顺打电话给李某说“需要70万元,直接把钱打过来”时,李某已经有些心疼钱,最后还是心有不甘地将钱转给了商霄顺。直至案发,商霄顺才如梦初醒,方知“好兄弟”带给自己的不是幸福生活,而是前程的毁灭。

古语云:“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事实证明,以利益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友谊”是不牢固的,所谓的“感情”也不会长久。一旦真正遇到问题,“友谊的小船”便说翻就翻,所谓的“好兄弟”在党纪国法震慑面前更是不堪一击。

公私分明、廉洁用权,是公职人员的基本道德操守。公职人员如果把公权力当成送人情、谋私利的工具,与围猎者结成利益同盟,发展成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终究是贪饵吞钩,最终必然自毁前程。由此观之,公职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尽力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又要坚定立场、守住底线,时刻警醒自己,决不伸手。特别是在当下,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涉企服务的公职人员更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坚守廉洁底线的前提下,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张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