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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前岂容敷衍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王聪征,在安居富民房验收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违纪案例。王聪征作为才坎诺尔乡拉罕诺尔村安居富民房验收组组长,面对房屋窗户密封性较差、构造柱露筋等质量问题,以敷衍的态度轻描淡写,应付了事。甚至采取“踢皮球”的方式,让群众自行找施工方协商解决。对待群众诉求消极懈怠,漠视群众利益,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受到党纪惩处。

住有所居,从古至今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关乎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而安居富民房正是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送去的一项惠民工程。可是,这样一个暖心政策为何在一些地方让老百姓堵了心?恐怕还是,个别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没有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试想一下,如果这是在为自己的房子验收质量,又岂会如此敷衍了事?

思想上没有为民服务的意识,行动上自然不会有认真负责的表现。在以往发现的问题中,一些干部也正是由于没有把群众的事当回事,才最终造成违纪违法等问题的。较为常见的有,反正村里的路我平时也不走,“村村通”随便修修就好,只要通了就行;既然不是自己亲戚朋友,窗口工作这么累,干吗费口舌去解释,群众多跑两趟就多跑两趟呗;扶贫资金是发给贫困户,我又不在名单上,随便发发就得了,还仔细甄别什么,等等。

殊不知,在其位就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什么事都推给别人、自己甘做“稻草人”,这样碌碌无为的庸官、懒官,发现一个就要处理一个。在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更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执纪执法必严,既要为基层减负、鼓励担当作为,也要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敲警钟、打板子。(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