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通报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日前,滨海新区剑指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突出表现,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问题表现:党的建设弱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力度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滨海新区塘沽殡葬事业管理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支部书记、主任被问责。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滨海新区塘沽殡葬事业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王丽、主任苏沛德,以殡葬属特殊行业为由,不坚决推动落实新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工作打折扣、搞变通,造成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塘沽殡葬事业管理处18名职工,超发工资230万余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二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王丽、苏沛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陈俊在2015年底召集其分管部门负责人等6人,参加本单位聘用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出资的宴请;多次使用单位公车送儿子上下学;作为分管领导,对塘沽滨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给职工发放购物卡10.16余万元、违规公款招待13.52余万元监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陈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党支部负责人、主任吴建兵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问题表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执行政策“中梗阻”

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滨海新区塘沽祥和新园小区电梯检验检测和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不担当、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7年6月至12月,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顾国洪、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杨树钢等人在对塘沽祥和新园小区电梯检验检测和安全监察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分管工作失察失管,对居民乘坐隐患电梯不了解、不知情,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一直“带病”运行,直至事态扩大后才着手解决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顾国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主任科员(塘沽组组长)吴英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杨树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员时家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滨海新区汉沽环境卫生清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李志华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李志华任职期间,在清退整改河西环卫所2013年、2014年两个年度超额发放100万元绩效工资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部分退休职工退款金额高于实际加班收入,造成不良影响。李志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表现:群众意识淡漠,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不积极,不思进取“躲推绕”

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于家堡派出所民警陈贵生对群众报案未及时受理、推诿扯皮被问责。2017年8月25日,群众薛某就手机支付宝被盗刷一事向于家堡派出所报警,警长陈贵生在口头询问后,以首警负责制为由让薛某继续找其之前报案派出所反映问题,对该案未予受理。直至分局督察支队介入调查后,该所才于2017年9月1日受理该案。2018年4月,陈贵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滨海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王维,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问责。王维在担任滨海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期间,工作懈怠,不认真负责,致使本应在2012年7月发放给老干部的13.22万元住房补贴款于2015年3月才发放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王维被诫勉谈话。(责任编辑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