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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已处理229人

今年2月至12月,天津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市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提出12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整治重点。

全方位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布市纪委和16个区、34个市级部门的举报地址、电话、邮箱和网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平台、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和市政府8890服务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全覆盖开展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等部门,分5个组对16个区和各部门专项治理推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方面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另一方面发现、找准问题,切实推进整改,为一些问题的查处和问责提供线索。

常态化组织监督检查。成立4个监督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到30多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针对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深入10多个基层单位,发现一些接待群众来访态度冷硬横、推诿扯皮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现场警示,并抓好督促整改。

在专项治理中,注重加大曝光力度,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纪委采取“分批次、分区域、分系统”的方式,对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曝光一个、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通报曝光了23起,涉及34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41起,处理229人,其中处分61人,组织处理24人,诫勉谈话28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69人。(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