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实践中,江西省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精准护航乡村振兴。
聚焦监督重点,实行清单管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按照市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不同职责定位,明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监督跟踪工作进展,条目化、项目化、具体化推进落实。梳理乡村振兴中行业领域容易发生腐败的风险事项,明确监督重点,紧盯任务目标是否按序时进度推进、资金管理是否存在贪腐行为、重点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干部作风问题、政策落实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协同联动。将全市16个乡镇(街道)、86个市直单位划分为3个片区,通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各协作片区定期召开交流会,对乡村振兴领域存在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及时调整监督方向,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坚持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同开展监督,推动纪委专责监督与相关部门职能监督联动发力,实现监督力量互联互通、集约高效。
强化惩贪治腐,实施精准问责。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指导督促各村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信息,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针对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群众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深挖细查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为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行为,对乡村振兴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快查快办,依规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注重常态长效,坚持系统施治。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问题反馈+督促整改+回访督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对照台账销号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通报曝光,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对查处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加强案件背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通过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忏悔书、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将问题整改引向系统规范治理。(颜芳明 葛五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