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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聚焦丨规范高效化解重复举报

重复信访举报往往情况复杂、诉求多元,群众关注度高。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纪委监委将重复举报办理作为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渠道,持续推动重复举报办理工作走深走实。

“两规范两明确”完善重复举报办理机制。黄岛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重复举报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重复举报办理全过程、系统化管理。一是规范研判程序和办理流程。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复举报办理工作研判小组,全区发生的重复举报均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研判,逐件分析原处置方式是否恰当、举报问题是否查清、处理结果是否反馈、举报人提出的新增内容是否补充核查等情况,对案情简单、调查清晰的由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联合研判,对意见不一致或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采取会议形式集体研判确定办理意见。二是明确办理方式和督办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督办、重新确定处置方式、补充核查、重新核查、答复反馈等办理方式,确保核查到位、处理到位,对反复举报的提请上级纪委监委复核和备案登记。建立督办台账,动态更新办理进度,准确把握办结时限,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办理效果不明显的,适时发送工作提醒函、案件督办函、风险提示函等,督促检查、约谈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下沉三到位”找准重复举报办理路径。黄岛区纪委监委在工作中突出群众主体、站稳群众立场,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是人员“三下沉”,到一线找准问题症结。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镇街制度,包案领办督办重复举报,采取现场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实地走访,下沉到重点属地镇街、到涉访村居单位、到反映人家中,全面了解信访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耐心细致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分析深层矛盾,为重复举报办理找准路径方向。二是结果“三到位”,综合施策促案结访息。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强化集体研判,对业务内外交织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分类处置。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作为化解重复举报的抓手,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处置到位,打牢化解矛盾的基础;对疑难问题解疑释惑到位,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到位;对业务范围外的重点事项实行联动处置,督促镇街和职能部门扛牢主体责任,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到位,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管,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见面三排查”提高重复举报办理质效。黄岛区纪委监委通过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推广“码上举报”,设立场所并常态化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引导群众从“线下走访”向“线上直访”转变,不断规范重复举报秩序。答复“三见面”,告知反馈面对面沟通。严格落实“两告知三反馈”工作要求,受理、办理当面告知,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边查边访”;核查过程中,适时与反映人见面,恰当反馈进展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办结后,当面反馈核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问题逐一回应,对反馈过程中提出的异议、反映的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补充核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属地相关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开展当面答复反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继续引发重信重访。一案“三排查”,推动信访举报办理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对每起重复举报,认真排查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存在诬告陷害行为、是否需要澄清正名。对经查不属实的信访举报,一方面为被反映人澄清正名,帮助其消除顾虑;另一方面,会同区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处置恶意信访举报行为的工作办法,对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引导群众有序反映问题。(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