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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项监督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让民心工程廉洁暖心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棚户区改造,不但让我们搬进了新家,更温暖了我们的心。”近日,天津市红桥区和苑街道居民武贵秋老人提到棚改安置感慨道。和苑街道是为西于庄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专门设立的。几年前的这里是一片洼地,如今,一栋栋高层住宅矗立在马路两侧,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乎民生利益,是民心工程,也必须建成廉洁工程。天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推动各区和职能部门高质量完成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160多万平方米棚户区、9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和2.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

红桥区棚改总量约占天津市的一半,是全市实现棚改“清零”任务的重中之重。该区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红桥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原主任刘家友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职能部门先后调整优化棚改安置房源使用等8项工作流程,指导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等1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等行为,确保征拆安置工作全过程“阳光透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棚改工作的牵头部门,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驻在单位党委有关棚户区改造研究部署动员等工作,对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跟进监督,持续强化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全方位、多角度的日常监督。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整改问题。

与棚改同步进行的,还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河东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河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源头监督、过程监督、后续监督三个层面制定20项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大脚板、小板凳”作用,依托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百姓说事议事”制度,广泛收集基层一线信息,将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作为监督“发力点”。截至目前,已收到意见建议30余条,推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3方面22个重点隐患问题。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住建委与区民政局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督促职能单位扛紧扛牢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责任,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点题整治’,确保项目廉洁高效顺利实施。”天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