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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传导压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变综合汇报为责任主体分别汇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整改有部署,任务有分工,工作有推动,效果有评估。”日前,天津市西青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水务局党委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汇报时,区委书记对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像这样的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在天津16个区已全部实现。

天津市全面建立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结合区情实际,加强压力传导,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对于区委常委会会议指出的具体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于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相关部门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有力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质效。

据天津市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过去区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往往由区委巡察办汇报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内容不具体,压力传导不到位,汇报效果不明显。为提升整改质效,天津将过去由区委巡察办综合汇报改为被巡察党组织、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分别汇报,让各责任主体直接接受区委常委会监督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形成整改合力。

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情况汇报,旨在破除巡察整改中的应付思想、松劲情绪和过关心态,持续拧紧责任“发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克服模糊认识,端正整改态度。对此,南开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美乐很有感触:“直接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巡察整改情况,深刻感受到了压力和责任。下一步,我们要抓住整改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区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区共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3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与上一届区委巡察相比,新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完成率、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分别提高4%和10%。

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是影响巡察整改质量的重要一环。天津市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通过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日常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努力做到思想上弦、责任上肩,进一步完善整改监督责任链条。据了解,2022年以来,天津市16个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采取专项检查、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深入350个被巡察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585个。

针对巡察整改中的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被巡察党组织自身整改困难的问题,各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合力攻坚,组织职能部门、主管部门联动整改,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到边到底。宁河区针对巡察发现的苗庄镇塔慈村回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多、进度迟缓的问题,区委常委会现场决策,明确牵头区级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推动解决了电力、供水、燃气等配套保障设施问题,让1400余户居民领到了新房钥匙。(记者 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