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提供了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连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学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增强学习贯彻的广度深度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市纪委监委将《条例》纳入市纪委常委会学习、全员培训、日常业务学习、支部学习必修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依规依纪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使监督执纪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组织党支部集体学习,要求党员干部以《条例》为准绳,严守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忠诚履职、敢于担当,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条例》原文及评论文章、专家解读等相关资料整理汇编,与学习通知一并发送,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认真学习。同时,充分用好新媒体优势,在“滨海清风”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开设《学习问答》,围绕《条例》重点内容设计填空、选择等测试题目,以考促学,激发学习积极性。
在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的同时,红桥区纪委监委着力推动《条例》学习向基层延伸。将《条例》纳入全员培训课程,组织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开展“自主读原文学+集中研讨交流学”“线上+线下”联动学,做到学习全覆盖。此外,针对个别案件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解读,促进学用结合。
为确保学习贯彻《条例》与其他党纪法规、重要规范性文件有效贯通结合,宝坻区纪委监委组织各监督检查室和街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加强对联系单位、地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指导,对换届后新任纪委书记、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并通过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组织测试等形式,持续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通过真抓严管,才能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武清区纪委监委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对标对表《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加强政治监督、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完整准确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着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聚焦疫情防控、科研经费、职称评聘等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推进驻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抓好抓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离不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扎实履行。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市级法院机关纪委座谈会学习《条例》,5家市级法院机关纪委会后第一时间向党组传达会议精神,并围绕学习贯彻《条例》明确任务要求。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学《条例》重点内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