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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当下改 也要长久立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反腐败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的同时,将以案促改促治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深入开展个案挖掘、类案分析,紧盯问题症结,压实整改责任,促进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科学精准剖析是关键。要善于“解剖麻雀”、见微知著,结合查办案件类型和违纪违法人员职务、岗位等情况,对审查调查对象思想蜕变、腐败轨迹等进行深入剖析,找准症结所在。坚持从一案看一域,围绕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内控机制、工作流程和干部管理等方面情况,系统分析诱发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查找产生问题的“病源”,会商研判“病理”,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打牢基础。

以案促改促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同题共答、凝聚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案发单位要牢固树立“共改共治”理念,压实以案促改促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科学评估成效,将以案促改促治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述责述廉、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跟踪回访、现场督查、对账销号等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再次整改,确保真正改到位、治到根。

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行业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紧盯重大事项决策、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重要环节,推动完善管权治权的体制机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围绕主体责任、日常监管、权力运行、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查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整改,及时把整改整治成果和经验做法转化固化为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链条的制度机制,实现从短期整治向长期巩固提升。(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