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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加”到“相融”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既特点分明、各具优势,又内在统一、高度协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围绕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对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项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在推进统筹衔接时要树立系统思维、增强全局观念,实现监督力量的再整合、监督效果的再提升。要聚焦“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加大“统”的力度,促使各类监督主体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配合,在督导检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办等各环节强化联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四项监督”手段多元、各有侧重,在推进统筹衔接时要准确把握各自特点,实现功能互补。纪律监督重在对党的组织、党员、党的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监督重在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派驻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巡视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述各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综合考虑监督对象、内容、手段,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助推“四项监督”各展所长,共同构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是对各类监督进行扁平叠加,而是追求通过立体化融合的“化学反应”释放效能,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常态化制度化上发力,关键是要建立贯通力量的相关机制,细化具体流程和标准。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协作衔接不顺畅、成果运用不充分等现实堵点,探索完善监督力量协同、监督事项会商、整改评估联动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在人员、责任、内容等层面实现融合。接下来,要着力以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为目标,建好用好信息化平台,统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纪检监察建议等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互通,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依据。(左翰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