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置于“十五五”时期战略任务第一条,是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战略考量。必须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这一战略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发展。
统筹好“先”与“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有战略定力与历史耐心。面对风高浪急,必须“道不变、志不改”,一张蓝图绘到底。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既要抢抓前沿机遇,也要筑牢基础支撑,防止急于求成、无序冒进。
兼顾好“新”与“旧”。培育“新”不能简单否定“旧”,传统产业并不等同于落后产业,许多是我国经济的根基所在;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不能一哄而上、跟风冒进,更不能喜新厌旧、把传统产业优势丢掉。各地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不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融合共生。
处理好“增”与“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是先进制造业。近年来我国制造业比重有所变化,这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性现象,但不能任其持续下滑,更不能走向产业空心化,要在优化结构中实现动态平衡。
产业发展具体路径的选择,本质上是政绩观的体现。是否遵循规律、实事求是,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与智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对产业发展中违背规律、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柴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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