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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津南区双港镇北马集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游仪良帮助亲属承揽工程、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在北马集村拆迁整合工作中,2009年至2013年,游仪良违规为亲属承揽安置住宅渣土、村屋拆除等工程,以购房借款为名收受亲属给予的钱款160万元。2014年,游仪良违规将还迁房交给建设公司处置,导致还迁房源不足;为弥补房源缺口,游仪良私自决定违规回购已选还迁房、安排村民选择未建成还迁房并支付双倍过渡费,造成集体资产损失共计7227万余元。游仪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游仪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辰区双口镇线河二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印侵占集体土地租赁资金、收受好处费,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巨额钱款等问题。2011年底至2012年10月,刘印通过违规置换地块帮助村民梁某租赁村集体土地,收受好处费10万元,并从梁某缴纳租赁资金中侵占115万元。2014年至2017年,刘印先后以购买轿车、房产等名义,向梁某借款共计790万元,至今未还。刘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2年1月,刘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原干部刘阳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21年,刘阳在蓟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工作期间,接受多名房产中介请托,通过伪造社保证明、集体户口、结婚证明等方式,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等,为他人盗取、替换不动产档案材料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326万余元。2021年5月,刘阳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刑事办案队原副队长李金泽借侦办案件之机索取好处费等问题。2020年2月至11月,李金泽利用办理诈骗案件的职务便利,以感谢费、为报案群众追回被骗钱款、疏通相关司法部门等名义,多次向报案群众索取、收受好处费共计62万余元。李金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年11月,李金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1月,李金泽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清区大良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兼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牛宝杰挪用工会经费问题。2014年至2021年,牛宝杰利用管理镇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对公账户的职务便利,多次支取工会经费共计9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消费、偿还贷款等。直至2021年12月牛宝杰陆续归还上述钱款,且全部钱款归还时间均在挪用3个月后。2022年2月,牛宝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有的滥用职权、搞个人说了算,既一手优亲厚友、一手收受好处,又肆无忌惮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变公帑为“私产”,以“借”为名与管理服务对象“互惠互利”;有的甘于被不法房产中介“围猎”、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政务服务环境;有的把执法权当捞钱工具,巧立名目索要好处费,啃食群众切身利益;有的把公款当作个人“提款机”,用公家钱办自家的事。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不知戒惧、践踏底线,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严重错位,有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对照自警自醒,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坚决做到一步不松、半步不退。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群众所忧所思、所想所盼,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牢记公权姓公、用权为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紧盯乡村振兴、民生经济、扫黑除恶等领域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对侵蚀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蛀虫”“硕鼠”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对漠视群众疾苦搞“官爷”做派、耍“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推动有关区和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深化治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