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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 | “播火者”于方舟

于方舟,原名于兰渚,1900年生于宁河俵口村。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政治活动家,天津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建者和领导者。

1917年秋,于方舟考入直隶省立第一中学校(现天津市第三中学)。天津学生联合会成立后,于方舟被选为天津市学联会评议会的委员,随后他组织了“新生社”,出版《新生》杂志,和周恩来领导的“觉悟社”一起,为团结天津进步青年、传播革命真理共同开展斗争。

五四运动爆发后,于方舟义无反顾投身反帝爱国斗争的革命洪流。1920年1月29日,20岁的于方舟和22岁的周恩来,因组织学生上省署请愿而被捕,在狱门铁窗之内,他们并肩战斗了整整170多个日日夜夜,最终于1920年7月得到释放。在周恩来狱中编写的《警厅拘留记》和《检厅日录》两部珍贵的史料中,57次提及战友于方舟,平实的字里行间,流露着欣赏。

1921年于方舟根据李大钊的指示,将天津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改为社会主义青年团。从此,天津的团组织逐步发展和巩固起来。1922年于方舟考入南开大学文科,1923年经李大钊介绍,于方舟在南开大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于方舟一边求学,一边求索:他发动群众投入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运动、组织领导天津工人大罢工、成立天津各界联合会;发表爱国演讲、创办《工人小报》和《救国报》……革命洪流之中,于方舟不知疲倦地忙碌着,也正是在这时,他将自己的名字于兰渚改为于方舟,誓做“渡人之舟”。

1924年1月,他以共产党员身份参加国民党“一大”,同毛泽东等一起当选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参与领导第一次国共合作。9月,他在中共中央和北方区委的领导下,成立中共天津地方执行委员会,并当选为书记,成为了天津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在五卅运动中,于方舟领导了天津工人的罢工斗争,有力地推动了国民革命事业的发展。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于方舟以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长身份领导了冀东第二次玉田暴动。暴动失败后,在鲁家峪遭到包围,不幸被捕。在狱中他受尽酷刑,坚贞不屈,1928年1月14日,于方舟被敌人枪杀在玉田城南门外,慷慨就义。虽然他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的崇高精神和革命业绩将永彪史册,激励后人。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