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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见贤思齐、争做先锋,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授予30个集体“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